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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支付发展不能单靠「监管」

2014 年 05 月 12 日

全球「互联网金融 Internet Finance」的发展如雨后春荀,特别是流动支付和网购,两者的发展可为互相牵引,网购普及导致更多流动支付的方案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流动支付发展亦令到网购这种营运模式得以普及。近来市场开始担心两者的发展有过热的情况,甚至担心「泡沫」再临,单以流动支付的发展情况,有市场定为五大发展方向,包括手机钱包Mobile WalletPayPal型格「指纹支付」、八达通「嘟一嘟转帐」服务及手机「无卡提款」,有报导指一场市场规模逾200多亿元的手机支付大混战即将开打,有信息科技界人士担心金管局为监管非银行支付服务的立法程序却较预期慢而形成真空期。

笔者深信全球任何一个先进国家的法例都追不上科技的发展,要修改一条法例程序复杂,越民主的政府便越多咨询,相反科技的发展只因应市场而异,若以极端的比喻而言,有些科技可能由兴起到没落比立法程序还要短,例如最近有传闻美国移动支付公司Square疑因营运出现问题而传出卖盘的消息,这间曾经享负盛名的初创公司受惠于流动装置发展,交易规模由2011年不足1.7亿美元(约13.3亿港元),短短3年间即增至今年的75.1亿美元,可惜突然传来出售业务的消息,令人始料不及。

据知,金管局作为监管机构,于去年七月曾就监管网上支付发布咨询文件,原拟去年八月底咨询期完结后提交立法会,但至今年四月七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提交监管文件初稿,只说目标是在今年度提交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至于何时仍未有确实时间表。笔者明白金管局要提交修订,其内容的撰写可谓「巧夺天工」,既要有前瞻性又要具备方向性,但不能将一些科技名词纳入,否则可能因为脱节而很快需要作出修订,更重要是金管局的职责是与监管有关金融事宜为主,一旦内容太着重科技,便可能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能重叠。

故此,笔者认为不能只靠修订有关法例去作监管,需要多管齐下的策略,首先要提供更多市场教育,由用户到商户及相关持分者的教育都是非常重要,从商户而言,当选择流动支付方案时要作出详细的风险评估,至于对消费者而言,便要考虑采用哪种付款方案较为稳健,和详读相关附带条款,以策万全。

来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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